我們的法律試圖解決吃穿揮霍無度的問題,但其方法似乎與其目的背道而馳。真正的辦法是喚起人們對黃金、錦緞的蔑視,讓人把這些看得一錢不值。而我們為了讓人討厭這些東西,卻在抬高它們的身價,提高它們的價格,這實在是一種荒唐的做法。比如,規定君王才能吃大菱鮃、穿天鵝絨、佩金飾帶,又禁止老百姓這樣做,這不是抬高這些東西的身價,吊眾人的胃口又是什麼呢?即使君王們勇敢地丟棄這些顯示地位的標誌,別的標誌也有的是。做出過分的事來,在任何人身上都要比在君王身上容易獲得諒解。我們可以通過許多國家的例子,學到許多更好的辦法來從外表上顯示我們自己,顯示我們的地位(說實在的,我認為這對一個國家來說是十分必要的、也不會因此而滋生這類明顯的腐敗和失誤。在那些無關緊要的事情上,習慣會輕而易舉地突然間產生影響,真叫人歎為觀止。我們在宮廷中戴孝悼念享利二世國王不到一年,綾羅綢緞在每個人的眼裏肯定已經變得非常不值錢,你若看見某人穿著綢緞,你馬上就會將他當成平頭百姓。那時穿綢緞的都是內科和外科醫生。即便人人穿的幾乎都一樣,人的品格上還是有著許多顯著的差別~蒙田~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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