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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建議,說話緩慢者最好去布道,而說話快捷者最好當律師。因為布道者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準備,布道時順序漸進,沒有間斷;而律師的職業需要你隨時加入辯論,對方的反駁無法預料,會把你原先的思緒打亂,因此必須隨機應變。~蒙田~

 

海明威說:

兩年學說話,一生學閉嘴。

懂與不懂,不必多說。

心亂心靜,慢慢說,

若真沒話,就別說。

我完全贊同他的論點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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