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爾波特·班杜拉(Albert Bandura1925124出生於加拿大Mundare)是一位著名心理學家,以其社會學習論著稱。班杜拉畢業於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 1951年獲得艾奧瓦大學碩士學位,次年又獲得該校博士學位。


班杜拉和他的妻子 Ginny Varns 2個女兒:Carol and Mary1953年,班杜拉加入斯坦福大學心理學系, 班杜拉的第一本書《青少年的攻擊》(1959年),和後來的《攻擊:社會學習的分析》一書(1973年)。1963年,班杜拉發表了他的第二本書《社會學習與人格發展》。1977年,班杜拉發表了the ambitious 《社會學習理論》一書。1986,班杜拉發表了《思想與行為的社會基礎:一種社會認知理論》一書,提出社會學習論。


在班杜拉1997年發表的著作《Self Efficacy: The Exercise of Control》中,他 set forth the tenets of his theory of self-efficacy and its applications to fields as diverse as life-course development、教育、健康、精神病理學、運動、business和國際事務。1974年,美國心理學會選舉班杜拉擔任主席。


關於他的生平可以參考


www.des.emory.edu/mfp/bandurabio.html


 


他提出社會學習理論如下:


1.  學習是環境行為、個人三者交互影響


2.  模仿


3.  觀察學習:注意、保留、複製動作、增強與動機


人會模仿學習的過程:


1.  注意


2.  在記憶中編碼


3.  在記憶中保留


4.  採取肢體動作


5.  動機


他對模仿的定義是:


1.  人類學習是觀察與模仿他人的功能


2.  我們會模仿是因為增強的關係


3.  有時候模仿可以藉由操作制約來解釋


重要的理論應用


1. 自我經營策略: 從模仿到自我控制的學習


2. 互惠教學法( reciprocal teaching)


 


社會學習論在教學上的應用


 


一、學生自律行為的養成   


依班杜拉的社會學習論,個體在社會情境中因受別人的影響而學到新的行為;而新行為的獲得,則是經由觀察模仿的歷程。後來,班杜拉又將觀察學習的意義擴大,認為個體觀察別人行為而產生替代學習之外,也會經由自我觀察而學到某種新的行為,亦即自律(self-regulation) 行為的建立。自律是個人根據自己的價值標準評判自己的行為,從而規範自己去做該做的事,或避免不該做的事。顯然,培養學生行為自律,是教育的主要目的之一,無論是消極的遵紀律守法則,或是積極的尚倫理崇道德,都是先從培養學生自律行為做起。不過,在傳統教育上,教學生自律,都是先由他律(管理)開始;因為一般相信,個體人格成長與獨立的歷程,都是先由他律學到自律,然後才由自律學到自治。


 


二、自律行為養成的心理歷程


班杜拉並不採取由外控管理以養成學生自律的觀念。他認為,自律行為也是經由觀察模仿的歷程養成的。前面曾經提到觀察學習分為四個階段。班杜拉將最後動機階段的意義延伸,從而發展成他的自律行為養成的三階段歷程理論。以下是該理論的要義:


 


()自我觀察(self-observation)指個人對自己所作所為的觀察。自我觀察可在行為的當時,也可在行為之後;前者通常稱為自覺,後者通常稱為自省或反省。中國素重修身,曾子所說的"吾日三省吾身",事實上也就是行為後的自我觀察。使用自我觀察時最簡單原則是,讓學生自行記錄,記下何時、何地、做了何種不當行為。曾有國外學者用此法研究八年級不按規定做作業的行為,規定自己每次把不做作業的事實記下來,不久之後發現該生拖延作業的行為大為改進(Broden,et al.,1971)


 


()自我評價(self-evaluation)指個人經自我觀察後,按照自己的行為標準評價自己的行為。在傳統教育上,一般相信兒童用以評價行為(包括自己和別人)的標準,是由成人教導的。班杜拉則認為,自我評價也是經由觀察學習中向楷模學來的。兒童在社會情境中,觀察楷模人物(包括父母、教師、同學等)所採行的標準,及其成功後獲得獎勵,或失敗後受到懲罰的間接經驗,從而以替代學習的方式,建立起對自己或對別人行為評價的標準。班杜拉對此種經由替代學習建立的自我評價標準,稱之為自定標準(self-generated stand-
ard)
。根據多次研究結果,班杜拉向父母和教師們建議:身為楷模供兒童模仿學習時,對自己的行為標準不宜走得太低,也不宜走得太高。太低了自己得不到成就感約滿足,兒童會因而學到自我渙散;太高了導致失敗使自己陷入困境,兒童會因而學到自我否定。由此觀之,身為父母與教師者希望"以身作則"影響兒童學習行為規範時,不宜只從自己的理想去建立標準。有些父母過份重視自己的成就,難免對子女期許過高;過度望子成龍的結果,可能造成子女人格發展困難。

   
()自我強化(self-reinforcement)指個人按自訂標準評判過自己的行為之後,在心理上對自己所做的獎勵或懲罰。在此情形之下個人受到的獎勵或懲罰,施者與受者都是個人自己,故而稱為自我獎勵(self-re-ward)或自我懲罰(self-punishment)。自我獎勵是個人對自己正確行為的肯定,在意義上正符合「正強化」原則。自我懲罰是個人對自己錯誤行為的否定,否定後如果知過能改,改以正確行為替代錯誤行為,從而免除因自我懲罰而引起的愧疚,在意義上也符合「負強化」原則。不過,此類強化不像斯肯納理論中所指的外在因素,而是個體在心理上自我反省後所做的自我評定,故稱為自我強化。顯然,自我強化是養成學生自律行為的重要心理歷程。


 


()教學上的應用
根據Bandura的研究,兒童最喜歡模仿的對象是重要他人、同性別的人、同社會階層的人、曾獲得榮譽或高社經背景富裕的兒童。因此教師在教學的應用上如能掌握住這些原則,並在適當的時機安排楷模出現,將有助學生們觀察學習與模仿,舉例如下:
1.
小老師制度:請成績優秀的同學當小老師,指導課業進度落後的同學。當老師給予小老師增強時,同時也間接增強了其他的同學,進而模仿。


 


2.模範生、孝悌楷模:透過模範生與孝悌楷模的選舉,選出同儕中較為優秀者,讓同學們見賢思齊。


 


3.社會性增強:如微笑、點頭示意、一句鼓勵的話都是社會性增強。


 


4.公開懲罰:當學生有不當的行為發生時,可在適當的時機公開懲罰,產生替代性的學習。


 


5.身教重於言教:教師也是學生們模仿的重要對象,一言一行都會影響著學生的行為表現。因此教師平時要注重自己的言行舉止,才能夠有效做到身教重於言教。


 


6.培養學生的自律行為:根據Bandura的社會學習論,學生自律行為的養成是透過自我觀察、自我評價、自我增強三個學習歷程階段所形成的。因此加強學生的自我效能是很重要的。可以利用直接經驗、間接經驗、書本知識或他人評價以及個體的身心狀況等四個原則來培養。


 


在觀察學習中,個體的自主性是非常重要的。教師最好能從外爍的間接增強轉成自我增強,由仿同進而自我滿足、自我增強、提昇自我效能,如此循序漸進,必能達到教育的目的。


 


以上資料引自張春興教育心理學,204-205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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