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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篆

李斯(前133年-前208),楚國上蔡(今河南省上蔡縣西南方)人,是秦朝著名的政治文學家書法家。在諸子百家中,李斯和韓非師從荀子學習帝王之術,後來都成為法家學說的代表人物。司馬遷著《史記》,將李斯和趙高並寫于《李斯列傳》。

 

 

 

《李斯列傳》:

 

李斯者,楚上蔡人也。年少時,為郡小吏,見吏舍廁中鼠食不絜,近人犬,數驚恐之。斯入倉,觀倉中鼠,食積粟,居大廡之下,不見人犬之憂。於是李斯乃嘆曰:人之賢不肖譬如鼠矣,在所自處耳!

 

意思是

有一天,看到茅廁裏的老鼠吃的是臟東西,還要被人和狗作弄的驚恐不寧。而官倉裏的老鼠,吃的是糧食,住的是大房子,還不受人來狗往的驚擾。同樣都是老鼠,卻境遇迥異。這事讓李斯感慨萬千,覺得人生如鼠。於是,就跑去跟荀卿學帝王之術,一門子心思要做人上人。在他看來,垢莫大於卑賤,悲莫甚于貧窮。

 

李斯年少時住在非常低陋的地方,生活得有如鼠輩般卑賤 ,因此他立志有天要生活得如人般,享受真正活著的尊嚴. 


因為李斯支持秦始皇堅持郡縣制,並主持制定《秦律》,推行殘酷的秦式法制。秦末,上《行督責書》,將酷法推至極致,導致民變抗暴。李斯並主張以小篆為標準書體,對漢字的規範化起了很大的作用。傳為由李斯書寫的刻石有《泰山封山刻石》、《琅琊刻石》、《嶧山刻石》、《會稽刻石》等。

 

李斯是頗具爭議的人物,不過能在戰國時代有番作為是梟雄或者說是奸雄可以。不過下場是很慘的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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